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为进一步支撑和促进关键团体创业作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告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作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作业赋闲挂号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挂号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制作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更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 可依据本地区实践状况在此崎岖内承认具体限额标准。
缴税人年度应交缴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践交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归入全G 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分公共作业服务机构挂号赋闲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作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更低日子确保家庭劳动年岁内的挂号赋闲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档学历教育的一般高档校园、成人高档校园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地址天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分公共作业服务机构挂号赋闲半年以上且持《作业创业证》或《作业赋闲挂号证》(注明“企业吸缴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定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践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制作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更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 可依据本地区实践状况在此崎岖内承认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制作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按上述标准核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践应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制作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运用。
本告知所称企业是指归于增值税缴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缴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三、G 务院扶贫办在每年1月15日前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相关信息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分。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分依托全G 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
四、企业招用作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本告知规矩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作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更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五、本告知规矩的税收政策实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告知规矩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间断。《财务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撑和促进关键团体创业作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告知》(财税〔2017〕49号)自2020年1月1日起间断实行。
本告知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关键团体创业作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告知规矩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关键团体创业作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告知规矩条件的,可按本告知规矩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各地财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分、扶贫办要加强领导、细致安置,把大力支撑和促进关键团体创业作业作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明作业,加强部分间的调和协作,确保政策实行到位。一同,要接近注重税收政策的实行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J 向财务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G 务院扶贫办反映。
财务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确保部 G 务院扶贫办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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