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缴税但依法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
针对未按时交纳(解缴)税金,自缴税限期期满隔日起止经营者、纳税人具体交纳或是解缴税金之时止,要按日另收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坚信不论是经营者(纳税人)還是税收工作人员,一定都熟识这一要求,那麼,针对未按时交纳税金的,除开经有权利税务局准许推迟交纳的税金,在准许的期内不另收税款滞纳金外,也有什么能够合理合法的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的情况呢?应包含但是不限于下列十三种情况。
一 种,因税务局义务少缴税金不另收税款滞纳金。因税务局的义务,导致经营者、纳税人未缴或是少缴税金的,税务局在3年之内能够规定经营者、纳税人补交税金,可是不可另收税款滞纳金。
——针对经营者、纳税人未缴或是少缴的税金,因本属國家的商业利益,自应收归财政,这一点是没什么质疑的,可是假如要求容许无期限的补交和追征,则既不利社会经济发展关联的平稳,又会给征纳彼此产生很多多余的不便和难题,针对因税务局的义务,导致未缴、少缴税金的,依规未征少征要补征、未缴少缴要追讨,它是税金追讨的总标准,但为反映税务局担负本身需承担的义务,因此,对于情况不可另收税款滞纳金。
第二种,非常纳税调整补征所得税一般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税务局按照所得税法第六章要求做出纳税调整,必须补征税金的,理应补征税金,并依照G 务院办公厅要求另收贷款利息。
——往往要求要另收贷款利息而并不是另收税款滞纳金,关键是,对节税个人行为纳税调整补征的税金,涉及到的调节区段较长,更多能够从调研生效日往前追朔10年;还存有调节额度可变性的特性,换句话说缴税责任产生在彼此商议以后,纳税调整补征更后补缴的税金是税务局与经营者协议书达到的結果;其次,转让定价补交税金的特性无法定义,有时候纳税调整补交的税金产生的缘故将会是经营者和税务局彼此的缘故所产生的。由于税款滞纳金的占比过高,实践活动上将无法实际操作;并且这样的事情下并不是归属于经营者有意欠税款或违反规定偷逃税,加税税款滞纳金不科学,因而,采用不另收税款滞纳金只是另收贷款利息的方法,不错的融洽了反避税对策的震撼力与经营者承担合理化。
可是,税务局已起动非常缴税调研程序流程的,则应依据经营者补交税金的进库日明确是另收贷款利息還是税款滞纳金。公司在税务局《非常缴税调研调节通知单》送到前交纳或是送到后补交税金的,理应自税金隶属缴税本年度的第二年6月1日起止交纳或是补交税金之时止测算另收贷款利息。公司超出《非常缴税调研调节通知单》补交税金限期并未交纳税金的,理应自补交税金限期期满隔日起依照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另收税款滞纳金,在另收税款滞纳金期内已不另收贷款利息。
第三种,因纳税调整补交的个税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税务局按照要求对个税应纳税额事宜做出纳税调整,必须补征税金的,理应补征税金,并依规另收贷款利息。
——税务局针对经营者具备“本人两者之间关联企业中间的业务流程来往不符单独买卖标准而降低自己或是其关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且无书面通知;住户本人操纵的,或是住户本人和居民企业相互操纵的开设在具体税赋显著稍低的國家(地域)的公司,无有效运营必须,对理应属于住户本人的盈利未作分派或是降低分派;本人执行别的不具备有效商业服务目地的分配而获得不善税款权益”这三类情况之一的,有权利依照有效方式 开展纳税调整。
针对因纳税调整补征的税金不另收税款滞纳金,只是依规自税金税务申报满期隔日起止补交税金限期期满之时止按日另收贷款利息。经营者在补交税金限期期满前补交税金的,贷款利息另收至补交税金之时。
第四种,经营者真实身份转变而补交税金的不另收税款滞纳金。预测住户本人已缴税后改按非住户本人再次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申请补交税金,不另收税收滞纳金;
——无居所本人陈先生事先判断为住户本人,因减少在我G 地区的定居日数,进而不可以超过住户本人标准,在不可以超过住户本人标准生效日至本年度终结15日内,理应向负责人税务局汇报,依照非住户本人再次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申请补交税金,这类情况补交的个税不另收税收滞纳金。
第五种,地区定居、等待时间产生变化补交税金的不另收税款滞纳金。无居所本人具体总计定居日数超出预估的90天的;另一方税款住户本人具体滞留日数超出预估的183天的,应就之前月劳务报酬所得再次测算应缴税金,并补交税金,不另收税收滞纳金。
——肖女性系无居所本人,在我G 地区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收益。原预估一个缴税本年度地区定居日数总计不超出90天,但具体总计定居日数超出90天,王先生系另一方税款住户本人,预估在税款协约要求的期内本质我G 地区滞留日数不超出183天,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缘故,具体滞留日数超出了183天,待超过90天或是183天的月度总结终结后15日内,理应向负责人税务局汇报,就之前月劳务报酬所得再次测算应缴税金,并补交税金,不另收税收滞纳金。
第六种,预缴税款清算缴税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经营者依规经税务局审批推迟申请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的,在审批的推迟期内申请办理税金清算时,不适合税款征收管理法有关经营者未按时交纳税金而被另收税款滞纳金的要求。
——经营者因不可抗拒,不可以按时申请办理税务申报(包含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因会计解决上的独特缘故,账务未处理完毕,不可以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的限期申请办理税务申报等必须推迟的,依规经审批容许推迟申请。但容许推迟申请并不等于能够推迟缴税,除因具备法律规定独特艰难的情况且经有权利税务局准许,能够推迟缴税的外,别的经税务局审批,容许推迟申请的经营者,理应在缴税期限内依照上一期具体交纳的税额或是税务局核准的税额预缴增值税,并在审批的推迟内申请办理税金清算,以确保國家应收款税金立即收交进库。
如A公司10月因账务未处理完毕,不可以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没法在下月(11月)15此前精确开展税务申报,经准许推迟至该月(11月)25此前申请。该公司在下月(11月)15此前先预缴增值税10万余元,来到24日,公司开展了税金清算申请,而这时申请的税金是12万余元,那麼,针对其在审批的推迟内申请办理税金清算时补交的该2万余元税金,尽管较预缴税款时是少缴了税金,但不归属于未按时交纳税金的个人行为,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
第七种,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增值税专票已抵税税金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经营者善意取得虚开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被依规追讨已抵税税金的,不按《中华共和G 税款征收管理法》第32条要求另收税款滞纳金。
——如B公司在产生具体买卖并付款对价的状况下,获得了另一方起来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并申请抵税了销项税。已过一段时间,开票方被被评定为是虚开增值税票,但经税务局核实,沒有直接证据说明购买方该公司了解销货方出示的增值税专票要以不当手段得到的,这时,该公司被评定为善意取得虚开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其早已抵税的税金将被追讨(不可抵税),自然,公司如能再次获得合理合法、合理的增值税专票,准予其抵扣进项税款。
那麼,该公司虽因善意取得虚开的所得税增值税专票被依规追讨已抵税税金的,但不归属于税款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经营者未按规定限期交纳税金”的情况,因而也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
第八种,交税凭据上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款滞纳金1元下列的免交。负责人税务局出具的交税凭据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款滞纳金为1元下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款滞纳金为零。
——征缴1元下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务局的征缴成本费(包含通用性交款书的印刷成本费、税务总局库银横着连接网络系统软件交税花费、pos机划卡交税花费等)经常会显著提高,经营者也必须努力大量的缴税成本费。G 税总局因此做出了那样的要求,既有益于减少经营者的交税成本费,缓解经营者承担;又有益于减少税务局的征缴成本费,提升征缴高效率,缓解税收征缴工作人员的劳动量,税务局可以集中化比较有限的资金投入为经营者出示更为方便快捷高效率的税务申报服务项目。
如C经营者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款滞纳金为0.9元,所有未予征缴。可是,超过1元左右的,则应足额征缴,并非减掉1元就超出一部分征缴。
第九种,年度汇算清缴期限内补交所得税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经营者理应自缴税本年度终结生效日5月内,开展年度汇算清缴,还清应交应退所得税税金。经营者在缴税本年度内预缴税款所得税税金低于应交所得税税金的,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限内还清应补交的所得税税金,年度汇算清缴期内补交的税金不另收税款滞纳金。
——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就是指经营者自缴税本年度终结生效日5月内或具体运营停止生效日60日内,按照税收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他相关所得税的要求,自主测算本缴税本年度应纳税额和应缴个人所得税额,依据月度总结或一季度预缴税款所得税的金额,明确该缴税本年度需补或是应退税额,并填好所得税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向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所得税本年度税务申报、出示税务局规定出示的相关材料、还清全年度所得税税金的个人行为。
所得税推行按缴税本年度测算,分月或是分季预缴税款的征缴方法。公司理应自月或是一季度终结生效日15日内,向税务局申报预缴税款所得税所得税申报表,预缴增值税;理应自本年度终结生效日5月内,向税务局申报本年度所得税所得税申报表,并年度汇算清缴,还清应缴应退税款。即然民法要求经营者在年度汇算清缴期限内还清税金,其应补交的税金在年度汇算清缴期(5月31此前)交纳进库的,不另收税款滞纳金。
第十种,结算补交土增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经营者按照规定预缴税款土增后,结算补交的土增,在负责人税务局要求的期内补交的,不另收税款滞纳金。
——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从预购房子到更终优惠价的時间周期时间不一,有的很长,土增经营者在新项目所有竣工结算前出让房地产业获得的收益,因为涉及到成本费明确或别的缘故,而没法据以测算土增的,政策要求能够预征土增,待该新项目所有完工、申请办理清算后再开展结算,多退少补。很显著,经营者申请办理土增结算后,结算的应缴税金较预缴增值税少缴的这些税金,由于先按税务局要求的预征率预征后结算的这类征缴方法造成的,也非经营者未按规定限期交纳税金,因而,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
如,D经营者已预缴税款土增300万余元,严格按照开展结算后,还应补交税金100万余元,该经营者在税务局要求的期内补交了60万余元,剩下的40万余元超出限期20奇才交纳进库。那麼,对该经营者按时补交的那60万余元税金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可是针对贷款逾期才交纳的这40万余元税金,则应按日另收税款滞纳金。
第十一种,先核准再清算补交耕地占用税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经营者没经准许占有应纳税额农田,应纳税额总面积不可以立即精确明确的,负责人税务局可依据具体占地面积状况核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待应纳税额总面积精确明确后再还清税金,清算缴税不另收税款滞纳金。
——耕地占用税要以经营者具体占有的播种面积为计税基础,按规定的可用税额一次性征缴。而具体占有的播种面积,就包含经准许占有的播种面积和没经准许占有的播种面积。没经准许占有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缴税责任产生時间为具体占有农用地的当日。但因为系没经准许占有农用地,其精确总面积毫无疑问难以确定,这时,是由负责人税务局依据具体占地面积状况核准的税金额度,而后,在应纳税额总面积精确明确还清税金时,从而情况所补交的少缴税金,不归属于经营者未按规定限期交纳税金的个人行为,因而此类情况下少缴的税金,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
如,E经营者因没经准许就占有了一块种植园商业用地从业城镇户籍基本建设,负责人税务局应依据具体占地面积状况核准其应交耕地占用税60万余元,后依据相关部门出示的信息内容,精确测算出其应交税额为65万余元,经营者将清算后测算的少交税额5万余元按时交纳进库,对其补交的这5万余元税金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
第十二种,双定户申请交纳高过预算定额税金不另收税款滞纳金。按时预算定额户在预算定额执行期期满分月归纳申请时,月申请额高过预算定额又小于省税务局要求申请力度的应缴税金,在要求的期内纳税申报不另收税款滞纳金。对推行简并申报期的按时预算定额户,其依照预算定额应当交纳的税金在要求的期内纳税申报不另收税款滞纳金。
——税务局按规定,对制造、企业规模小,达不上《个体户做账管理方法暂行规定》要求设定帐本规范的个体户;虽设定帐本,但账务错乱或成本费材料、收益凭据、花费凭据上缺,无法查帐的个体户,在一定运营地址、一定运营阶段、一定业务范围内的应缴税营业额(包含运营总数)或收入额(预算定额)开展核准,并为此为计税基础,明确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征缴方法,称作定期定额征收。
按时预算定额户本期(预算定额实行期限内全部缴税期)产生的营业额、收入额超出预算定额一定力度(实际力度由省税务局明确)的,理应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申请期内向税务局开展申请并交清税金。按时预算定额户在预算定额执行期(税务局核准后实行的一 个缴税期至更后一个缴税期)完毕后,理应将该期一月具体产生营业额、收入额向税务局申请(通称分月归纳申请。实际申请限期由省税务局明确,现基础为按一季度缴税),申请额超出预算定额的,税务局依照申请额应当交纳的税金减掉已交纳税金的差值补交税金。
第十三种,应扣未扣税金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纳税人应扣未扣、应收款而免收税金的,由税务局向经营者追讨税金,对纳税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款未收税金50%左右3倍下列的处罚。
——对纳税人另收税款滞纳金是对其未准时解缴税金所执行的一种经济发展上的补偿性与惩罚性紧密结合的对策,对纳税人另收税款滞纳金的前提条件是纳税人未按规定限期解缴税金,即未按规定限期将已扣已收的税金解缴进库。
因为纳税人并不是承担法律规定缴税责任的人,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金的责任,在未具体缴纳税金的状况下,该应扣而未扣的税金其仍未占有,进而也就无税可解缴,进而也就不适合未按时交纳税金而被另收税款滞纳金的要求。
但,也并不等于纳税人就絕對不容易被另收税款滞纳金。针对纳税人在已扣、已收税金后,未按时解缴进库的,应依规按日另收税款滞纳金。
如,F企业2020年8月代缴了个税10万余元,直到12月才解缴进库,后又被发觉8月也有应扣未扣的个税3万余元。那麼,对该企业未按时解缴的那10万余元税金需从9月16日起止具体解缴进库之时止,按日另收税款滞纳金;但针对应扣未扣的这3万余元税金,在责令纳税人补扣补交或向经营者追讨税金时,对纳税人和经营者均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而视实际情况对纳税人依规给予50%至3倍的处罚。
别的依规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的情况。
——G 税总局要求的别的依规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的情况;因比较严重洪涝灾害、重特大紧急事件造成局部地区的经营者不可以按时申请交纳税金,由本地有权利决策的税务局要求不另收税款滞纳金等情况。
表明:文中针对例如免除东北地区老工业生产产业基地公司历史时间欠税款及税款滞纳金等已经不适合的未予另收税款滞纳金情况未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