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获准运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内运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运营容许证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处置备案手续。未处置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运营电信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G 电信条例》《G 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阅览项目设定行政容许的抉择》
发布的规章
《信息产业部担任实施的行政容许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矩(一 批)》(信息产业部31号部令),《电信业务运营容许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实施主体
河北省省通信管理局
受理单位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6212840 传真:0311-86699089
Email:scc@heca.gov.cn容许条件
恳求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备案的,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已依法取得信息产业部公布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或许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且拟核准的电信业务、地域规划分别与运营容许证中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规划”相一致;
(二)在恳求地设有分公司或许子公司等业务运营安排;
(三)有在恳求地展开业务的可行方案。
提交材料
获准运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内运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凭运营容许证向我局处置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当地展开业务的书面报告;
(二)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备案恳求表,内容包括:担任当地业务运营、客户效力等业务的相应安排情况,如称谓、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三)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复印件;
(四)公司担任当地业务运营、客户效力等业务的相应安排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规章等有关材料;
(五)在当地展开业务的方案;
详见《跨省(市)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备案材料》(下载)
改动需要
1、公司称谓、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情况发生改动的,应当在20日内向我局提交改动材料。
2、公司或许其授权运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吞并或许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改动、业务运营权转移等触及运营主体需要改动的景象,或许业务规划需要改动的,应当自公司作出抉择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恳求,经赞同后方可实施。
其间,触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改动、业务运营权转移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改动后的公司应当符合《电信业务容许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矩的条件。
(2)提出恳求时,公司的业务已注册并且没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举动。
3、在运营容许证的有用期内,改动公司称谓、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结公司的工商改动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我局恳求处置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改动手续。
详见《跨省(市)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容许证备案改动材料》(下载)
阅览流程
见《河北省电信业务阅览/备案流程图》
收费规范
无
容许成果
电话告诉联系人取证或以挂号信方式寄回存案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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