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二零一四年元月起开始执
2021-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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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0日,记者从全省工商登记准则变革座谈暨训练会上了解到,省工商局拟定《关于贯彻落实省ZF <关于变革工商登记准则促进市场主体开展的定见(试行)>的施行定见》,推进工商登记准则变革,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开端履行新的工商登记准则。
此次工商登记准则变革的主要内容有:
1、放宽市场主体称号登记条件,市场主体称号中能够运用新式职业作为职业用语;
2、放宽市场主体居处登记条件,市场主体提交居处权属证明有困难的,可只提交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许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运用证明即可登记注册;
3、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还有规则外,撤销有限责任公司更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低注册资本10万元;
4、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市场主体可依照《G 民经济职业分类》标准中的“大类”、“中类”或“小类”自主挑选经营范围;
5、支撑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支撑电子商务、农人擅长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外商投资企业开展。
6、简化登记注册程序,变革企业年度查验准则,下放企业登记统辖权限,除法律法规和G 务院决议明确规则由省J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担任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般由企业所在地市、县J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统辖。
7、其间持续作为工商登记前置答应的项目由原有130余项削减为供电企业审批、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审批等2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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