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年检通知
2021-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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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内资企业年度报告的公 告
为贯彻落实省ZF 《关于变革工商登记准则促进市场主体开展的定见(试行)》精力,进一步改变ZF 职能,推动工商登记监管准则变革,我局决议从2014年起,撤销企业年度查验准则,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准则。提交年度报告的时刻为2014年3月1日至7月31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J 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均须按时限规则经过互联网提交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经过“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aic.gov.cn)登录企业网上申报体系提交年度报告,不需到登记机关进行审阅。
特此公告。
陕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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