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1-01-12 00: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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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撑G 家铁路制作,现就投资者取得我G 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缴税所得额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安排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我G 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我G 铁路制作债券、中期收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东西。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