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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赔费用准备金不可税前扣除!

    2020-01-15 00:00 admin 0
    金融业的与时俱进,给税收管理产生很大的试炼。由于业务流程的多样性,金融机构、证劵、车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取的准备金,能够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操作实务中,准备金有关现行政策非常复杂,假如了解误差,非常容易造成财务风险。

    (一)、准备金申请数据信息差别大

    Z企业是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险种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税收工作人员运用內部税务审计服务平台,对该企业的财务报表、税收数据信息开展风险性扫描仪,出現提醒:保险条款准备金与保险营销收益关联核对不配对。

    税收工作人员查询Z企业2016年所得税本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发觉,《金融机构支出明细表》与《独特制造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统计表》列报的准备金账载额度存有很大差别,而且依据赔偿开支测算的已产生未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扣减额度,也是很大差别。

    (二)、一部分准备金违反规定扣减

    税收工作人员根据解析《金融机构支出明细表》《独特制造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统计表》相关栏次的填写额度、勾稽关系,核查财务审计报告、年度汇算清缴公证汇报,再依据科目余额表的清单学科开展核查测算,明确该企业对准备金民法要求的了解有误差,将不能扣减的“索赔花费准备金”在抵扣,并将额度扣减的“已产生未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给予足额扣减。

    历经解析,索赔花费准备金的扣减,存有税会差别。从财务会计上看,依据《车险公司非寿险业务流程准备金管理条例(实施)》(中G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第13号)要求,未决赔偿款准备金,指车险公司为并未审结的赔案而获取的准备金,包含已产生已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已产生未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和索赔花费准备金。从民法上看,《G 家财政部、G 税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开支所得税抵扣相关现行政策难题的通告》(税务总局〔2016〕114号,下称114号文档)要求,“已产生已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和已产生未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准许在抵扣”,并不是包含索赔花费准备金。因而,商业保险公司的索赔花费准备金不能在抵扣。

    必须留意的是,已产生未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是有额度的,超出额度的一部分不可以抵扣。114号文档要求,已产生已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按更大不超出本期早已明确提出的商业保险赔偿款或是给付额度的100%获取;已产生未举报未决赔偿款准备金,按不超出当初具体赔偿款支出额的8%获取。

    (三)、细究商业保险扣减要求

    本实例中,Z企业往往出現财务风险,关键缘故取决于忽略了商业保险公司准备金的税会差别和额度要求。操作实务中,商业保险公司的准备金类型复杂,需根据不一样种类的保险营销记提,且涉及到单位诸多,单位中间的沟通交流了解不及时,也将会造成税收解决出現不正确。

    因而,有关公司应积j 参加税收优惠政策学习P训 ,立即与税局开展业务流程沟通交流。税局还要运用云计算技术,对公司的平时税收解决开展“常规体检”,及时处理公司税收风险性疑问,另外重视独特制造行业税款要求的缴税指导,协助公司减少税收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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